古委会主要任务和职能
1、负责组织、协调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的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工作。
包括制定重点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的规划、审批直接资助项目、督促检查项目进展情况;指导和协调包括古典文献专业本科生、各单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内的人才培养工作;组织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队伍,推进有关研究机构的建设。
2、负责财政部指拨的“高等院校古籍人才培养及整理研究专项基金”的分配和使用,并检查、监督接受该基金的机构或个人的经费使用情况。
3、直接联系的大学研究机构与教学单位:
古委会直接联系的教学科研单位共26家。由古委会每年提供固定的研究(教学)经费、图书资料费和设备更新费,并可向古委会直接申请科研项目立项和项目经费。此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及有关大学还有古委会间接联系的研究机构61家。
4、古籍保护、修复与利用。
加强与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的协同合作,共同做好高校古籍保护相关工作,改善高校古籍保护条件,开展珍稀古籍抢救修复,推动古籍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古籍数字化、智能化,做好古籍普及传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