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数字化、智能化”工作简述

一、“古籍数字化”的含义

“古籍数字化”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古籍文献进行加工处理,使其转化为电子数据形式,通过光盘、网络等介质保存和传播。是对古籍或古籍内容的再现和加工,属于古籍整理的范畴,是古籍整理的一部分,代表着古籍整理的未来方向。

二、政策支持

2022年4月11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扎实推进古籍数字化建设。从具体工作方面来看,主要涉及五个方面:(1)建立健全国家古籍数字化工作指导协调机制,统筹实施国家古籍数字化工程。(2)积极对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加强古籍数据流通和协同管理,实现古籍数字化资源汇聚共享。(3)支持古籍数字化重点单位做强做优,加强古籍数字化资源管理和开放共享。(4)统筹古籍数字化版本资源建设与服务,推进古籍专业数据库开发与利用。(5)积极开展古籍文本结构化、知识体系化、利用智能化的研究和实践,加速推动古籍整理利用转型升级。

三、古委会的有关工作

1.高校工作简况

(1)已立项支持过的古籍数字化项目:

中国基本古籍库(北京大学历史系刘俊文教授设计总纂,1998年古委会立项启动,爱如生数字化技术研究中心)。

(2)高校古籍数字化现状及应对:

由于缺乏专项资金的支持,目前高校古籍数字化程度较低,古委会将提高部属高校古籍数字化程度作为古籍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继续夯实高校古籍整理研究的基础。

2.古籍信息研究中心工作。

(1)负责全国古籍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交流工作。任务范围包括,收集宣传国家及教育部有关古籍工作的政策措施,收集分析全国各级别古籍项目成果的信息,分析评价已出版的古籍成果,收集交流全国高校古籍工作以及相关学术动态,建立并完善古籍信息的相关数据库,逐步优化古籍整理研究成果评价机制。

(2)建设“全国古籍信息数据库”,包括古籍收藏保护、整理研究和出版利用全流程工作,涉及政策措施、工作动态、项目成果、出版物、学术动态、人员资料等。

(3)建设“全国高校古籍工作系统”,包括信息上报、传达、分析、交流。

(4)建设“古委会科研项目成果分析系统”。

3.古籍保护利用与数字化中心工作

协同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与文化部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负责全国高校图书馆古籍保护以及古籍数字化工作。

任务范围包括,普查全国高校图书馆的古籍收藏和保护状况,建立高校古籍联合目录和古籍数字资源库;建立《国家高校珍贵古籍名录》,实现高校古籍的分级管理和保护;命名“全国高校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完成一批古籍书库的标准化建设,改善古籍的存藏环境;培养高校古籍保护专业人员,加强高校古籍修复工作和基础实验研究工作,逐步形成完善的高校古籍保护工作体系;在整理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高校古籍的出版利用,全面推动高校古籍的数字化。

4.古籍数智化实验室建设

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部署,郝平校长指示,推动古籍数字化资源汇聚共享,加速古籍整理利用转型升级。在“北京大学社会科学数智化基地”之中建设“古籍数智化国家实验室”。